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教师招聘教师简章
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现设法学、公共事业管理、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四个本科专业,并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。学院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、法学、公共管理三个一级学科。
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,我院已初步形成了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,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高素质的教学与科研队伍。为进一步汇集学科队伍,凝练学科方向,提高我院学科建设水平,现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有关专业的高水平教师。欢迎有志于高等教育和科研事业的人才前来应聘。
一、专业范围
法学、公共事业管理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、行政管理
二、招聘范围
博士(年龄要求40岁以下);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(年龄要求45岁以下)或副教授(年龄要求40岁以下)
三、招聘名额
诉讼法、宪法与行政法专业:2人
经济法、民商法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:1人
行政管理专业:1人
应用经济学或者工商管理:1人
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:2人(教授、博士)
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
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